每次回家,总是要跟老爷子坐在一起喝上几杯,老爷子嗜酒,逢酒必喝,可是一喝便醉,没有酒量却总是贪杯,相比之下我要胜上一筹,但是老爷子不服输,只要一有机会就要找我拼酒。每次两个人喝到辨不清东南西北,往往钻到桌子底下互称兄弟。
我小时侯第一次喝的白酒是衡水老白干。那时侯还不知道老爷子为什么喜欢喝酒,还以为是饮料什么的。所以有一次偷偷打开一瓶喝了几口,觉得虽然辛辣一点,倒是确实有点甜。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白酒的味道。那瓶酒就是38度的老白干,它让我知道了什么叫酒。
第一次喝高是初三临毕业,哥们们各自上哪个高中,心里基本上已经有了谱。那时学习仍是很紧张,我们一星期只有星期六下午是休息时间,于是,哥几个约好去学校旁边的小店喝毕业酒。大家要了几瓶白酒,由于几乎没有人会喝,基本上就是倒上就干。用现在的通俗说法叫——牛饮。结果两小时以后大部分人都喝高了。可是晚上还有课,我们几个就晃晃悠悠的回教室。上课的时候,几个人抗不住,都趴在桌子上睡觉。这个时候老师在讲台上叫毛毛起来回答问题,可能是发现他趴那里睡觉了,可是毛毛趴在那醉的根本动不了,老师不明所以的走到他的桌子旁边拍拍他,毛毛在那里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张口就说:“来来,再干一杯,满上,满上……..”
那是第一次喝高,后来,我们几个被送到医务室。医务室的床不够,我就躺在桌子上沉沉睡去。醒来的时候已是繁星漫天,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大声唱着《友情岁月》,感觉自己特男人。
一年之后的聚会则有些狼狈,那是寒假的一天,大伙又凑到一块。我提议去自助饭馆吃饭喝酒,那是多年以前,自助餐厅不像现在这么专业,我带大伙去的那一家是普通饭店改的15块一位,当时我们几个浩浩荡荡的杀到那,发现一楼简直是人满为患,服务小姐建议我们去二楼,我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结果等坐定了才发现二楼不是自助。我们也不好意思走了,于是开始点菜,没想到菜贵的离谱,我们一边唏嘘一边点,好在吃的还算酣畅,但是这次好像谁都没有喝多,原因是大伙都比较担心帐单。结果事实证明我们的担心是对的,六个人吃了六百块,我们把口袋翻遍了也凑不齐。最后只好把我留在那里,大家回去要钱,当时就我一个人守着一桌子残羹冷炙发呆,为了不显得有些傻,我尽量表现貌似喝多了的样子,以免服务小姐总是怀疑我会一溜烟跑了。
那是我第一次装醉,多年以后我对什么时候应该喝到尽兴,什么时候应该酒不醉人人自醉收发自如,运用的恰到好处。
多年以后我已经习惯跟我爸喝到一醉方休,然后趴在桌子底下勾着肩膀互称兄弟。
多年以后我喜欢上喝酒,喜欢上酒席,喜欢在那乱糟糟的场合,借着醉意,说些平时永远不说的心里话,我知道,那一刻,永远也没有人会记住你说了什么。
多年以后我常常喝醉,喝醉后常常想起第一个醉酒的夜晚,是不是从那天开始,我便一夜长大,不再是孩子。
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数学考试,某个考试题目是这样问的:“你能回答下列问题吗?请回答。”我记得当时试卷发下来只有我和阿毛错了。我答的答案只有一个字——能。上面被画了大大的叉。
于是,在课堂上我据理力争,我们的数学老师是个刚毕业的年轻女教师,她很有耐心的同我争辩,当时我记得只有我和阿毛的观点一样,虽然那道题他什么也没有写。但是大伙都认为是我们错了,同时报以最热烈的嘲笑声。
还好,我们年轻的女老师很和蔼的要给我重读一下问题,当她故意以最慢的速度读到“你能回答下列问题”时,我终于忍受不了她的抑扬顿挫的慢速度,用浓重的方言补充上那个“吗”字……
短短一瞬间, 教室里笑开了锅。我们年轻的女老师脸一下子红了。
之后我被罚站一节课,理由是扰乱课堂秩序,不尊重老师。在接下来的大约三个月里,几乎所有的女同学都跟我说那一句话——你能回答下列问题…..
这是我少年时无法理解的歧义。
高中时候,高考语文有一种题型是找出存在歧义的句子。当时是我最头痛的东西,因为你认为有歧义的,往往答案不认为有(编答案的人);而你认为没有的,它居然挖空心思找出来了。具体的题我一道也记不起来,只记得大部分是断句子断不对地方,并且,自己还常常被老师骂做不会说中国话。
后来,长大了一点,结识的人多一点的时候,又经常被人误会什么说话有学问,为人深沉老练,话里有话,拐着玩骂人什么的,常常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有什么深意,却先被别人悟出来了,这又让我想起小时侯上语文课,做的题目好象叫短文分析什么的,常常一篇普通的小散文一定要联系到爱国,爱党,爱人民等等高尚情操上去才能拿到分数。并且,老师总是教我们一句话叫做“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说不管人家写的是什么东东,你只管往高尚情操上靠,分数就没跑。那时我常常为自己比较高的语文分数感到自豪,尽管现在想想,多少总有一点脸红。
不管是那道理解错的数学题还是总能答对的短文分析题,显然我的理解都有歧义,这里边最大的区别就是你是不是站在权威那边。所以为了不被嘲笑和罚站,不管什么时候我们理解一件事物都先要看看权威怎么说。
这是我二十年来最伟大的经验。
感谢我中学时的英文老师,使我在这里没有把仅有的一个英文单词的单复数用错。如果直译过来的话,也只是粉,而非丝。
关于这个问题,我的12岁的小侄女肯定会高举双手回答说——李宇春,就是咱们捂着耳朵也能听见的超女总冠军。说实话,现在的小孩子,真是了不得,牙还没长全呢就开始追星,上个月,我的12岁的小侄女频繁给我打电话,开始咱还以为这刁蛮的小公主突然觉得他这个小叔叔人好了。过了大约两星期,才知道是要我带她看李宇春演唱会,顺便为门票买单。
这是我的小侄女,一个玉米的忠实fan。
关于fan的疯狂我是早有领教的。那会,正在热播流行花园,班上总有可爱的小女生问我F4里哪个最帅。关于这种问题,我以前吃过不少亏,以前(很前了),有女同学问我刘德华帅啊还是黎明帅,当时,我傻呼呼的说,其实还是我比较帅一点。就是因为这句话,粗暴一点的女生要把我分尸,斯文一点的女孩子要用唾沫把我淹死。所以,当时问我F4里谁最帅时,我没敢正面回答,因为,据我同学的经验,一旦你说的不是她的偶像你就要被这样骂,凭什么XXX不是最帅啊!也不回家照照镜子,看看自己什么德行,还说人家!
这就是fan
我当时告诉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咱们社会主义国家不兴这个,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这个女孩子就是后来我的女朋友,她就是不喜欢F4那种flower男,那次是考验我!
而她却疯狂的迷恋贝克汉姆,德国世界杯时我们还没有放假,大伙一堆球迷租了一间酒店的包房通宵看球,地方本来就小,她也要去,而且从贝克汉姆一出场叫到最后。说实话,贝克汉姆也就是招牌的圆月弯刀不错,其他技术根本就是一般。不至于叫的这么狂热。可是,什么叫fan啊!
这就叫!
中国向来是喜欢崇拜的,文革那会实在是找不到影视娱乐运动明星,不就把政治明星抬上去了吗?导致中国荒废了十年。这倒不是说崇拜是坏事,只是讲崇拜的程度要多少有点限度。
有点严肃啦,其实我是肥罗的狂热球迷。今年,看他开场踢的那么糙,恨不得进去揣他几脚,或者把球捅进球门。不是我耍横,谁叫你肥罗是咱的偶像呢!俺们不关心你,谁关心?
被崇拜的偶像可要注意啦,你的fans时刻在看着你呢!
作为一个跟一群爷们在一起玩泥巴长大的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青梅竹马。最可恨的是连早恋还没搞清是什么东东时就过了年龄。好不容易发育到所谓的发情期的雄性了,却看到这么一条新闻——
“ 据全国人口第五次普查办公室消息:截止目前为止,中国男女比例已达100:120。本世纪末,预计中国将出现6000万男性光棍!”
当时,lan在商报的第一版上把这句话画出来让俺看。脸上一副老子是女不愁嫁的表情。说实话,之前,俺是做了充足的准备要在女性市场上大捞一票的。没想到还没有选好个股,人家就已经形成了空前的卖方市场。
关于这一点,俺是应该先知先觉的,记忆里从小学到高中,方圆三排就没有过XX,一般女生都集中在前四排。俺从来就没有坐过六排以前的位子。由于长时间的得不到阴阳调和,导致内分泌严重失调。更甚的情况是高三时俺在的班上只有8个小女生,大伙常常为了能坐在这些小姑娘旁边,而进行五轮三胜的猜拳。
当然,这些个小姑娘常常也有些难为情,举个例子——河南登封有一个嵩山少林寺,恰巧的是,旁边有一个尼姑庵 ,这一年朝廷为了方便管理,精简机构。把尼姑庵和少林寺给合并了。少林寺家大业大,当然不能拆了啊,所以,尼姑庵就不幸被精简掉了,这些小纱尼们只好住在庙里边做和尚。
当然,资源的紧缺直接导致了物价上涨。同学两年,俺连说上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就算是迎头碰上,也顶多看见一头自豪的秀发或者两只骄傲的鼻孔。寒假同学会,俺给忘了这些孩子的名字。说出来,挺尴尬。
回过头来,说那条商报新闻,当时lan用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口气对我说;“王花花,没关系,我还是比较照顾你的,以后在俺家门口排队求婚的长队怎么也得排到太行山啊,到时候俺让你在三环插队。”
值得说明一下,lan是俺的同学,今年二十岁了。是个典型的老处女。一般来说,老处女分两种类型。一种是脸蛋长的不错,但是眼长错了——生在了头顶上,地球人均入不了明眸。另一种就比较悲惨,属于脸蛋长错了。一般这种女子只要法律允许甚至可以考虑跟猩猩老虎什么的登记结婚。但悲哀的是地球人也没有合适她的。
不用我说lan属于后者吧,但是考虑一下60000000光棍同胞,说不定lan的行情也会涨破涨停板。
这件事情发生在公元2005年8月份。我正准备奔向20岁。在寻找另一半的征途上基本上,还没有启动。用skan的话说,属于——先天愚型。但是,当lan说允许我在三环插队时,我还是比较嗤之以鼻的。作为一个21世纪十大杰出青年(自认为,俺们家),俺还是有理想有抱负的,绝不会靠插人家的队来跳出光棍行业的。这是原则问题。
这一年,俺由于某种原因在一所学校里学经济,过的生活跟二奶似的没名没份。但是,怎么说呢,就好象是时光一下子回溯到12000年以前。
12000年前,混沌的天地间充斥着一群直立行走的怪兽,他们浑身是毛,但不是很浓密。在黄金分割点处挂着一片树叶子——那是一片绿油油的树叶子,呈鸭蛋型。11500年之后,法国人管这叫做梧桐树叶。那会,这群野兽赶上春天大量繁殖的时侯,一看生下的小崽是一雄的,就顺手掐死,若是一雌的,就喂奶养活着。当然,也得留下一两个雄的将来配种用。就这么着,发展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雄的越来越少,雌的越来越多。时间又过了好多年。有一群小子没事干,研究起古文明来了。他们觉得那会挺变态,就起了一名——叫做‘母系氏族时代’。
俺那一天睁眼一看,就想起了远古文明。偶尔的几个小男生长的也都跟小姑娘似的,招人待见。
俺猛的一想这是好事啊。百花从中过,做鬼也风流啊。但是细致的分析了一下,还是弊大于利的。
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熟悉的哥们都知道啊,俺属于那种想坏还没坏到家,还不知道怎么变的更坏的那种男同志。所以,盗亦有道,兔子不吃窝边草。原则,这种客观上的形式主义俺还是要坚持一下的。
当然,这是受到某些诸如碰了一鼻子灰后的觉醒,不记得是几月几号,有一电影叫做《如果·爱》上演了,作为一个伪浪漫主义先驱,俺觉得应该钓一新同学一块去,毋庸质疑当然要是一小姑娘啦。所以俺骗了一看起来挺喜欢的小姑娘的电话。
如前所述,俺不算一个特别善良的小子,所以难免会讲一些比较搞笑的话,但是,这一切看起来比较健康的想法,被一男的给一口回绝了。
这让俺明白两点,一:小姑娘有男朋友。二:男的有点变态。
不就是看电影吗,说实话,有别的男的喜欢丫女朋友,应该是荣幸。换做俺早让去了。最起码证明俺马子不是泛泛小女生,看——骗了一张电影票不是?
结果,俺在大街上揪住了skan,以一顿晚饭的诱惑和否则拳打脚踢五马分尸的威胁仍没有打动他的铁石心肠。最后,俺只好实事求是的说,本来想跟一小姑娘去的,但是被一男的给骂了,心里巨难受,就想找人陪会,你没空就不打扰你了……
当时skan眉梢就立起来了,说要代俺出头,非花了丫的不可。
必须说明一下,我跟skan从小光着屁股玩到大,早就明白这小子打架不要命。小的时候我有什么‘事儿’都不敢叫他去,否则,你这边话还没说清呢,他早蹦上去了,下手重到你还得上前劝,差不多就算了,弄的好象不是你的‘事儿’,而是他的。
我看见事情不妙,就连忙说,没事,人家男的挺深的,没说啥过的。咱也不好意思硬找茬,那显得多没份啊。走,还是陪哥去看电影吧。
这次,他居然答应了。这才是兄弟。
开场半小时俺睡着了,skan跟旁边的十几岁的小女孩打的火热。
这场电影让俺明白周迅演的东西千万不要看。俺不是讨厌装逼的人,只是不能装到让人作恶的地步。何况她,本来就是吗,何必要装!
未完!
母系氏族时代的人
由于上学的缘故,总是把家当宿舍住,把宿舍当家。星期天回家拿点以前看的书,翻箱倒柜之间,一张黄色纪念卡片翩翩落地。我拣起来就看见那种似曾相识的字体,清秀的宛如苍白的手。
“一定要好好记住我啊,记住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样子!”上面写着
那是珊然的字,她死了。白血病,不停的换血,头发也掉光了,却还是不能沐浴第二天的阳光。
珊然是我的同桌。总是喜欢不停的讲天真烂漫的幻想,和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可是她初三就不上学了。原因是她的后妈改嫁了,家里只剩下相依为命的哥哥,可是哥哥只是个不成器的小混混。
她很轻松的告诉我不上学了,就像说一件跟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事情,心的波澜起伏却是波澜不惊。我说,要不我先借你钱吧,反正学费也不多,她很淡然的说,还是不用了,反正我学习不好,早晚要不上学的。我说,恩。那是最后一次作为同桌的时候我说的话。我不是个多嘴的人。
从此以后我总是在KFC与她碰面,只是不是坐在一起吃饭而是吃她递过来的饭。她在那里做小时工,很活泼很简单的工作,她很喜欢。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钱总是不够。
襄宁,身上有钱吗?
这个时候我总是把所有的钱掏出来交给她。
你不问我做什么用?
你有你的用处,我说。
这样的生活只持续了半年,半年的时间里,潸然迅速的长大,好象再也不是半年以前的小孩子。
我要去北京了,那一天她说,依然云淡风清的样子。
恩,在这不好吗?我问
我哥在北京给我找了个工作,挣钱多一点,我明天走,你有多少钱?
我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交给她
明天送你吧?我说
不用…..
第二天,开始下雪了,我在上课的时候,小心的盘算,北去的火车会不会因此晚一点。最后的一场考试,我很早的交了卷子,然后往火车站跑,一路上雪花打在眼睛上,迅速的融化。
火车同我擦肩而过。浓烈的烟划破冰雪笼罩的世界。
之后很长时间没有联系,我小心的上课,小心的考试,想着再努力一点点就可以免试去高中了,这个时候,她的信来了,清秀的字体,简短的字,说一切很好,给我寄一点钱吧
我回家把储蓄罐砸了,跟妈妈要了很多买书的钱,导致她误以为我有压力,知道学习了。
如此往复。
终于在过年的时候,她回来了,站在那里我一下子认不出来。好像童话中的小孩子一夜之间便可以长大。
我说你变了。
她说是啊,说的时候长长的假睫毛一闪一闪的,美丽的不真实。我嘴唇翕合,说不出话来。
我们沿着长街一直走,年在城市的四处飘舞,迎着咧咧的寒风。突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以前都是她讲一些事情,我来应和。现在,脑子里搜遍过往却无言以对。之前想好的很多的话都说不出,不知道为什么,中间有一个白色透明的塑料袋,彼此看的见却永远的被隔开。
只记得那天珊然的苍白的脸透着不真实的红晕。
一星期后,她病倒了。最后被确诊,不停的化疗,不停的换血,不停的借钱,我终于看见她的哥哥,在那里无奈的流泪。
我站在珊然的病床前,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艰难的说,记住以前的我吧。说完她把头转过去,不再看我。
所有的灾难都不再是遥远的电影里的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残酷,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第二天,我看见那张空的床位,还有,那一张淡黄色的卡片。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同我擦肩而过,于我,只是一瞬,于某些人,却是一生。
放暑假出去玩了几天,回来才发现学友哥最便宜的票卖没了。心中万分的郁闷,打算买380的吧,又觉得实在是心疼,380看场演唱会,这哪是咱这穷人能消费的起的啊!可是不买吧,又觉得机会难得,而且也对不起学友哥啊,于是,每天都在放血和忍住不放之间痛苦徘徊。
那天去东购,在刚进门的那,听见有人谈论演唱会,猛回头正好看见售票的字样,我心又开始起伏不定了,摸摸口袋里,正好有400块,怎么就这么巧啊?可是,这是妈妈给的买球鞋的钱啊!想想自己那双露脚指头的球鞋,要是不买的话,以后怎么踢球啊?我彷徨啊,我迷茫啊,我左右为难啊,我犹豫不决啊….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见哗啦一声,猛的回过头来一看才明白,我把人家卖化妆品的柜台给撞翻了,自己一直回头注视着售票点,竟然忘了前边还有障碍物呢,我的脸一下子红了,看卖位卖化妆品小姐的眼神,一定把我当成了傻子,保安也跟着跑过来了,估计是把我当成打劫的了。
我一边帮着收拾,一边不住的说对不起,听见四周的观众小声的讨论着——怎么了?
不知道,这个人,有病吧?谁知道啊。我听了恨不得一头撞死得了。
好不容易收拾完了,我想我再也不能犹豫了,什么球鞋啊,哥们光着脚,照样是小罗的水平!于是大步流星的走到售票小姐面前,声音洪亮的说,小姐,给拿张票,不要最便宜的,就380块的!
当 我心满意足,意气风发的拿到票的时候,猛的听见那个卖化妆品小姐的一句话,她对旁边的同事说——咳,又是一fans!(这个拼写的错误不是我刻意造成的,现实所迫)
跟哥们去学校门口的网吧挑游戏,刚到门口发现,会员优惠——充一百赠一百。我马上惦惦的去充了,第二天再来玩,发现门上贴了封条。被公安局封了。从此再也没有开过张。
某天去学校门口的小店买光盘,买回来发现不能用,打算下午去吃饭的时候再换,下午再去的时候,发现下店变样了,赫然几个字映入眼帘——翰皇擦鞋店
暑假在家发现,可口可乐公司的饮料——美汁源搞赠饮活动,30%的中奖概率,也就是喝3瓶大概就能中一次奖,因此——我坚持不懈的喝了40天,基本上每天要喝1.5瓶左右,可惜的是——我一瓶都没中!
有一天,我去上课的时候跟一个骑自行车的哥们打招呼,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想起来自己也有一辆自行车的,正好第二天是个星期天,我早早的起床打算骑我的自行车出去玩,但是在一堆自行车里将他刨出来后发现,后胎没有气,于是推着它去学校门口修理,修自行车的说,不只需要补带,后轮子不正,问我修不修,我当然说要修要修,于是第一次知道,要想让轮子正就要换几根辐条,可是,他又说,他的辐条不适合我的自行车只能改一下,于是他把辐条像铁丝一样截了一截,又弯个钩子重新按在我的自行车上,我满脸疑惑的问,这样成吗?他充满坚定的表情告诉了我——没问题,等修好的时候,我发现已经中午了,已经没有时间出去了,我只好骑自行车网回走,走了一半,自行车发出一声爆破声,周围的行人一个个东施效颦般,逡巡而去,我推着爆破过的自行车又回到修自行车的那,问,您看这个怎么回事?他很坚定的说,这是辐条不合适,把带给扎了,你还是换个后轮子吧,这样就肯定没有问题了,我思索良久,间或长吁短叹一阵,最后眼一瞪,脖子一拧说——换!。这次修车师傅的技艺看上去相当熟练,一会就搞定了,我痛苦的交了钱,骑自行车回去吃中午饭。
第二天,我想花这么多钱修好的自行车不骑就可惜了,于是我有开始去自行车堆里刨它,刨了一会发现没有了,用看楼大妈的话说是八成是被人偷了。我郁闷着继续去上课。
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辆自行车。
上统计学课程的时候老师讲,小概率事件不可能发生在一次实验中,我突然想到以上的种种经历,觉得自己还不是那么不幸。
乱七八糟拼接而成,
现实世界里,苹果是一种人见人爱的水果,在这个水果上,人们真正达到了‘不分贵贱’。妇孺壮士,可以说,绝大部分人都是比较喜欢吃苹果的,但是对与遥远的大洋彼岸,那个咬了一口的苹果,普通的中国大众还是比较不买单的。
说起苹果公司,只要稍微看报纸看新闻的,都知道有这么个特立独行的公司,但是说起苹果电脑,我想在大家刚刚熟悉了windowsPC的时候,对于这个大洋彼岸的怪异品种我们只不过觉得他是在标新立异罢了。相信全中国人民都知道,他身边用电脑的朋友当中挖转几个圈都难以发现一台苹果电脑,可能那几个人里没有一个人听说过或者根底里就不知道什么是苹果电脑。
反过来,我们拿IBM的PC做一下对比,同样是把东西卖到天价,为什么大家买IBMPC的单,不买苹果PC的呢。我做过一阵子的电脑销售,我们展台对面就是苹果展台,我每天想,为什么人们对面总是看的人多,而买的人寥寥无几呢。
我们先从中国人对电脑的认知开始。国内的PC文化跟老美不同,我们从使用电脑开始,就是舶来品,那个时候,电脑进口,或者说电脑本国制造(最早的联想LENGENT)都是windowsPC。从来就没有赶上那个PC林立的时代。在意识里,已经种下了windows的疫苗。
在电脑在中国发展的十几年里(有20年了),几乎所有的中文软件基本都是为WINDOWS设计的。现在中国ADSL网络有很多都是用拨号软件端上网的,很可能你买个苹果电脑连网都上不了!
另外还是要说一下价格了,苹果电脑的价格首先另很多人望而却步了,但是这并不是说 中国人买不起,能够买的起奢侈品牌的中国人大有人在。这几年,全球几大奢侈品公司的口号是什么?——把商品卖到中国去。归根结底在于,中国其实根本就没有品牌消费观念。举个例子,在星巴克,你用星巴克的杯子,泡上一杯雀巢速溶咖啡,他根本喝不出来。在电脑方面,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兼容机。因为从来就是用翻版软件和兼容机,对电脑其他相关的方面也就形成了连锁效应。
可是,反过来看,jobs无论在其美国本土还是在其他地区,包括中国,对其公司的文化和电脑的文化的宣传,都是从知识产权,从创新的角度搞的,这也许在其他国家,或者说有着类似文化的国家有响应,可是在中国,在一个大家普遍不买知识产权这个单的群体中,这样的宣传难免有些相形见拙。
其实目前我们国家一直在谈创新谈创业的,可是无论从什么角度你都很难让一个人花很多钱去为知识买单,至少,直观是这样,所以,中国第一款免费模式的网游《征途》才会红透半边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