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灯泡坏了,去五金店买灯泡,索性买了两只,一只备用,正好想起来还需要胶水,就要了一袋最便宜的胶水,大概是三块钱,,灯泡的价格是25,也就是说,所有费用加起来是53块钱。
店主在算账的时候,直接给我少了3块钱,显然,他肯定是因为觉得自己赚钱比较多了,所以不好意思,我买的是那种23W的节能灯,这种灯,我上初中的时候买过一次,在我们家乡的售价大概是13块钱,按照该类产品逐年泛滥,导致的价格下调,灯泡的利润应该在100%左右(甚至以上),所以店主在我买了两个灯泡,一袋胶水的情况下,免除了我的胶水的钱。
这样算下来,他仍然要赚很多,但是,即便是这样,如果他不是主动告诉我,少收3块的话,我仍然要给他53块整。
我不止一次的说,在半年之前,我不是个做销售的,我不了解销售市场的规律,也不知道消费者,在交钱,或者在买卖之间的博弈(原谅我用这个词)中,究竟有如何的心里动态。但是,如果我是店主,我想我不会去少这3块钱。
很多时候,在卖东西的瞬间,一个人买了很多东西,理所当然,希望因为多,而得到相对于少的,更便宜的价格,但是商讲究的不是诈,国人喜欢忽悠这个词,因为在china,我们很多东西是不确定的,一个人进了监狱可以捞出来,一条法律被触犯了,却不用受到惩罚,在这样奇特的环境里,我们养成的是一种诈的商业做派,
作为信息不对称的买卖双方,卖方开出一个价格,实际上不是一个他本人所希冀的成交价格,而是在给对方一个还价的空间。
在这个博弈中,如果对方没有还价,而是照单全收,那么卖方反而会不好意思。如果这种不好意思显露出来的话,对于消费者的心理影响也是比较巨大的,他会觉得,在这个局中——他不是一个得到便宜者,而是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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